| 第十六条 投注及中奖以中福彩中心数据中心机房存储的数据为准。
第五章 投 注
第十七条 购票者在彩票销售厅任意选择一台投注终端,使用投注卡登录系统,在投注卡通过系统检验及购票者本人确认投注终端使用要约后,方可开始购注和投注。
第十八条 投注之前,购票者可在投注终端屏幕上随机显示的未知内容的5组牌中任意选择其中1至5组牌进行投注,被选中投注的各组牌将在投注终端屏幕上被翻开,并显示牌点和花色排列。未被选中的各组牌将自动翻开,但不作为有效投注。
第十九条 如果中奖,购票者即按中奖规则获得相应的奖项。若中八等奖(单对),不兑付奖金,但提供购票者一次重新投注的机会。
第二十条 每次投注后,购票者可以选择继续投注,或停止投注。
第二十一条 投注者退出投注后,可向彩票销售厅索取结算清单。
第六章 兑 奖
第二十二条 中福在线即开票的中奖凭证是购票者所持的投注卡和销售厅出具的结算清单。
第二十三条 单注中奖金额在一万元人民币及以下的小奖由中福在线即开票系统自动转账至购票者投注卡,一万元以上的大奖兑奖有效期为30天(自投注结果出现时起计),逾期未兑奖者视为自动弃奖,弃奖奖金进入调节基金。
第二十四条 单注中奖额在一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销售厅必须为中奖者提供结算清单,并依据中奖者的投注卡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予以详细登记。单注中奖额在一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如中奖者索要结算清单,销售厅也必须提供。
第二十五条 结算清单包括:销售厅名称或代码、投注卡识别号码、投注卡内资金信息等主要内容。
第二十六条 单注中奖金额在一万元人民币以上者须依法缴纳个人偶然所得税。
第二十七条 单注中奖额在一万元人民币以上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中奖凭证办理中奖和完税手续。
第二十八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中奖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中奖者应予以配合。
第二十九条 凡伪造、涂改投注卡冒领奖金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规则执行中,有关变更决定、中奖公告、重大事项通告等,由各级福彩中心负责公布。
第三十一条 本规则由中福彩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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